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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徵收補償標準上調,搬遷期延至2026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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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是台灣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土地徵收案。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於6月11日主持了桃園航空城專案小組會議,責成各權管機關通力合作完成各項工程,並進一步研議拆遷重建方案及各項補助標準的細節調整,以保障拆遷戶的居住權益。此外,鄭文燦宣布將先建後遷的期程延至2026年12月,這一變動將影響用地取得計畫及機場第三跑道的完成時間,並要求交通部適時提交修正計畫。

桃園航空城徵收補償標準上調,搬遷期延至2026年底

會議內容概要

鄭文燦於行政院主持的「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第24次委員會議」,聽取了桃園市政府及相關部會關於「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開發建設」、「產業規劃與招商」及「拆遷重建方案、先建後遷期程調整及影響」等報告,並進行了充分的意見交換。

在會議上,鄭文燦首先聽取了桃園市政府的「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報告,並強調為加速用地取得,需加強向當地未遷民眾的宣導與溝通,使民眾充分了解各項權益。

先建後遷期程調整

針對桃園市政府提報的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先建後遷完成時間,自2025年10月調整至2026年12月的部分,鄭文燦指出,考量到民眾在安置土地重建工程中需要更多時間,決議將原規劃的1年6個月的自建住宅期程調整為1年10個月,以符合實際情況。

拆遷重建方案補助標準

會議中,鄭文燦及與會代表針對各項拆遷重建方案的補助標準進行了詳細討論,並做出了以下決議:

  1. 加發住家房屋補助費:考量到營建物價波動,住家房屋補助費將以2025年為重建年,補償標準比原先增加5%,變動幅度約25%。

  2. 加發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每建坪補助3萬元,補助上限為300萬元。

  3. 加發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最遲在2026年12月前完成搬遷者,將獲得建物補償費的15%作為獎勵金。

  4. 加發房租補助費:因應期程調整,合法建物加發58萬元,非合法建物加發52萬元。

  5. 安置住宅售價調整:住宅每坪售價調降3萬元,以成本價讓售,並不設定移轉年限。

此外,鄭文燦強調,具備安置資格但未選配安置街廓或選購安置住宅者,如於區外自行興建或購屋,仍應獲得適當補助,以體現安置補助的公平性及一致性。

交通部與市政府的任務

鄭文燦要求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依原則研議自行於區外興建或購買房屋的協助金計畫,以確保至2026年12月止,有興建或購買房屋事實的居民能獲得相應補助。

針對交通部民航局的「開發建設」報告,鄭文燦肯定了桃園市政府為利民眾自建住宅所採取的兩階段安置配地點交方案,並要求相關部門在2024年內完成所有基礎設施的準備工作。

強化桃園航空城聯外運輸系統

鄭文燦指出,為強化桃園航空城的聯外運輸系統,交通部需配合辦理相關設計及施工作業,並妥善研議國1甲增設匝道及其銜接部分。

此外,針對桃園機場的第三航廈及跑道工程,鄭文燦要求桃機公司儘速說明修正計畫的必要性與妥當性,確保工程如期完工營運。

產業規劃與招商

針對桃園市政府及經濟部的「產業規劃與招商」報告,鄭文燦強調需儘量輔導徵收範圍內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並加速辦理安置作業,以確保相關產業順利遷移與發展。

結語

桃園航空城徵收補償標準上調,搬遷期限延至2026年底,這標誌著台灣史上最大土地徵收案的一大進展。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主持會議,責成各權管機關通力合作完成各項工程,並調整拆遷重建方案及相關補助標準,以保障拆遷戶的居住權益。鄭文燦強調,先建後遷期程的調整,將影響用地取得計畫及機場第3跑道的完成時間,並要求交通部適時修正計畫報核。此次會議反映了政府對民眾權益的重視及對大型基礎建設項目推動的決心。通過充分的討論和調整,各項補助標準更加合理,確保了拆遷戶在重建過程中的利益保障,並為航空城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桃園航空城徵收補償標準上調,搬遷期延至2026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