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全解析:懶人包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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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7月1日後,預售屋或新建成屋的買賣契約有了新的規定。以下為您整理一份詳細的懶人包,讓您快速了解相關限制與例外情況
預售屋限制換約轉售懶人包
對買受人的限制
自2023年7月1日起,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原則上不得將契約讓與或轉售給第三人,也不得自行或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
對銷售者的限制
銷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的建商也有相應的限制。他們不得協助買受人將契約讓與或轉售給第三人,並不得接受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
例外情況
以下情況下,買受人可以讓與或轉售契約:
- 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的讓與或轉售。
- 符合內政部規定並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的其他情況。
符合以下6種情形之一者,也可讓與或轉售:
- 非自願離職。
- 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
- 重大意外事故。
- 因災害損毀原設籍居住房屋,須另行租屋。
- 造成第三人傷亡。
- 繼承人無意保留或協議變價分配。
如何申請核准
買受人須在契約讓與或轉售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以書面向建案基地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才能刊登轉售廣告及辦理換約。
核准限制
買受人符合上述情形並經核准後,全國每2年以1戶(棟)為限。核准函的有效期限為2年,自核准日次日起算,且核准後不得申請廢止。
近親親屬間換約
將契約讓與或轉售給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無須申請核准,也不受全國每2年1戶(棟)的限制。
不限住宅用途
限制換約規定不僅適用於住宅用房屋,住商混合或商業使用的預售屋或新建成屋也同樣受限制。
解除限制條件
當買受人完成過戶登記並取得建物產權後,即不再受換約限制。
違反規定的處罰
- 買受人違規換約轉售,按交易戶(棟)數處50萬~300萬元罰鍰;違規刊登換約廣告,除處前開罰鍰外,並限期改正或為必要處置,屆期未改正或處置,按次罰。
- 銷售者(建商)違規同意或協助買受人換約,或受託刊登換約廣告,處同樣的罰款。
施行前已簽約的買受人
2023年7月1日前已簽訂買賣契約的買受人,於施行日後可辦理換約,不用申請核准。但接手的新買受人若要讓與或轉售給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以外的第三人,則必須申請核准。
這些新規定旨在規範預售屋和新建成屋的轉售行為,避免市場投機,保障交易公平。希望這份懶人包能幫助您了解相關規定,避免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