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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全解析:懶人包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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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7月1日後,預售屋或新建成屋的買賣契約有了新的規定。以下為您整理一份詳細的懶人包,讓您快速了解相關限制與例外情況

預售屋限制換約轉售懶人包

對買受人的限制

自2023年7月1日起,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原則上不得將契約讓與或轉售給第三人,也不得自行或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

對銷售者的限制

銷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的建商也有相應的限制。他們不得協助買受人將契約讓與或轉售給第三人,並不得接受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

例外情況

以下情況下,買受人可以讓與或轉售契約:

  1. 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的讓與或轉售。
  2. 符合內政部規定並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的其他情況。

符合以下6種情形之一者,也可讓與或轉售:

  1. 非自願離職。
  2. 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
  3. 重大意外事故。
  4. 因災害損毀原設籍居住房屋,須另行租屋。
  5. 造成第三人傷亡。
  6. 繼承人無意保留或協議變價分配。

如何申請核准

買受人須在契約讓與或轉售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以書面向建案基地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才能刊登轉售廣告及辦理換約。

核准限制

買受人符合上述情形並經核准後,全國每2年以1戶(棟)為限。核准函的有效期限為2年,自核准日次日起算,且核准後不得申請廢止。

近親親屬間換約

將契約讓與或轉售給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無須申請核准,也不受全國每2年1戶(棟)的限制。

不限住宅用途

限制換約規定不僅適用於住宅用房屋,住商混合或商業使用的預售屋或新建成屋也同樣受限制。

解除限制條件

當買受人完成過戶登記並取得建物產權後,即不再受換約限制。

違反規定的處罰

  1. 買受人違規換約轉售,按交易戶(棟)數處50萬~300萬元罰鍰;違規刊登換約廣告,除處前開罰鍰外,並限期改正或為必要處置,屆期未改正或處置,按次罰。
  2. 銷售者(建商)違規同意或協助買受人換約,或受託刊登換約廣告,處同樣的罰款。

施行前已簽約的買受人

2023年7月1日前已簽訂買賣契約的買受人,於施行日後可辦理換約,不用申請核准。但接手的新買受人若要讓與或轉售給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以外的第三人,則必須申請核准。

這些新規定旨在規範預售屋和新建成屋的轉售行為,避免市場投機,保障交易公平。希望這份懶人包能幫助您了解相關規定,避免違規行為。

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全解析:懶人包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