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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賠售免繳房地合一稅?忽略這步驟還是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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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起,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制開始施行。然而,許多民眾誤以為只要出售房地產時發生虧損,向地政機關辦理實價登錄即可,無需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這種誤解可能導致罰鍰處分。

北區國稅局表示,屬於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的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是否有應納稅額,皆應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5的規定,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如果有應納稅額,還需一併檢附稅款繳納收據。

賠售房屋能免房地合一稅?這個動作不能少

具體案例分析

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張君於2020年5月18日以1250萬元買入A房地,之後於2022年以1100萬元出售,並於2022年8月25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交易結果為虧損。然而,張君未於2022年9月25日以前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經國稅局查獲後,因為這是張君在房地合一所得稅制施行後的第一次違規,被處以行為罰1500元。

張君對此不服,申請復查,主張本次交易並無所得,且已依規定向地政機關登錄實價,不應處罰。然而,國稅局指出,房地合一所得稅採自行申報制,不論交易結果有無應納稅額,均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張君向地政機關辦理實價登錄與稅務申報屬於兩回事,因此駁回其復查申請,全案業已確定。

國稅局的提醒

國稅局呼籲,個人交易屬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的房地,即使交易結果為虧損,仍應依限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以免被裁處行為罰。此外,房地交易損失可檢附國稅局核定損失金額的核定通知書,申請在交易日以後3年內之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如果民眾有申報疑義,可透過國稅局官網的「房地合一專區」瞭解相關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罰款與麻煩。

總結

房地合一所得稅制的實施,使得房地交易的申報變得尤為重要。即使在賠售的情況下,納稅人也必須依照規定進行申報,否則將面臨罰款。因此,務必在房地交易後的30日內完成申報程序,並妥善保存相關文件,確保遵守所有法規,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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