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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轉變:省錢的房地合一稅和土增稅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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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和土地增值稅是台灣房地產交易中的重要稅項,對於買賣雙方影響深遠。房地合一稅將房屋和相關土地合併課稅,通過自用優惠和稅負減免,鼓勵居民自住並簡化稅務程序。然而,可能對長期持有的資產價值造成影響,並存在投機行為的濫用風險。另一方面,土地增值稅則針對土地轉讓時的增值部分課稅,旨在抑制投機性轉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但其公平性和市場影響也引起了爭議。在利用設籍降低這兩稅負上,需注意符合持有及設籍條件,並理解不同稅項的計算方法和自用優惠條件。這些措施對於房地產市場的穩定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影響著個人的財務規劃和稅負策略。

如何利用設籍降低房地合一稅和土增稅?

一、房地合一稅(房屋及其相關土地合併課稅)

正面看法:

a.促進自住:通過10%的自用優惠稅率,鼓勵房屋持有者自住,降低了買賣時的稅負,對於居住穩定和社區建設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b.簡化稅務程序:合併房屋和土地的課稅過程,簡化了稅務申報流程,減少了買賣雙方的行政負擔和成本。

c.公平性:對於符合自用條件的房屋,按照其實際居住和持有時間給予稅負上的減免,相對公平地分配了稅務負擔。

負面看法:

a.資產價值影響:對於長期持有的資產,可能會因為課徵稅率的增加而影響其價值,尤其是在房地合一稅的課稅比例隨著持有年限的增加而減少。

b.濫用風險:有可能某些投資者利用自用條件的模糊性進行投機性購買和轉售,從而影響市場穩定和稅收公平性。

1. 適用範圍:

房地合一稅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地產買賣獲利所得申報。房地合一稅將房屋及其相關土地合併課稅,取代了之前分開課稅的方式。

2. 課稅標準:

  • 持有時間條件:根據持有時間的長短,課稅比例從15%到45%不等,持有時間愈長,課稅比例愈低。
  • 自用優惠:符合自用條件的住宅,其買賣獲利可以享有10%的優惠稅率。自用條件包括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前6年內未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3. 自用認定條件:

  • 房地合一稅要求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並設籍,且實際居住滿6年。
  • 出售前6年內未有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出售時持有者及其家庭成員在該住宅以外無其他房屋。

4. 計算方式:

房地合一稅的課稅金額以賣方得價(銷售總價扣除相關成本)減去買方得價(購買總價加上相關成本)作為計算基礎。

二、土地增值稅

正面看法:

a.抑制炒作:通過對土地增值部分的課稅,減少了投機性土地轉售,有助於穩定市場價格,避免市場泡沫的形成。

b.資源配置效率:鼓勵土地持有者合理使用和開發土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市場透明度。

負面看法:

a.課稅公平性:土地增值稅的課稅標準和計算方式可能對不同地區和不同類型的土地產生不公平影響,尤其是在課稅比例和土地現值的估算上存在主觀性。

b.市場影響:過高的土地增值稅負擔可能會影響開發者的開發意願和投資回報率,對於長期市場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1. 適用範圍:

土地增值稅適用於土地的轉讓,計算方式是依據土地現值增加部分徵收稅款。

2. 課稅標準:

  • 增值計算: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是內政部每年1月1日公告的土地現值。
  • 課稅比例:依據土地持有期間的長短,課稅比例從20%到40%不等,持有期間愈長,課稅比例愈高。
  • 自用優惠:符合自用條件的土地,可以享有10%的優惠稅率。

3. 自用認定條件:

  • 土地必須是自住用途,並且符合相關法定條件,例如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前6年內未出租或營業使用等。

4. 計算方式: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是根據土地的增值部分乘以相應的課稅比例,計算出應繳納的稅款金額。

總結

房地合一稅和土地增值稅都是影響房地產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對於計算稅負、優惠條件的理解至關重要。房地合一稅主要針對房屋及相關土地的合併課稅,而土地增值稅則針對土地增值部分進行課稅。理解這兩者的課稅標準和自用優惠條件,有助於房地產買賣雙方做出更為明智的財務規劃。

三、房地合一稅與土增稅的「自用」優惠條件

在房地產買賣過戶時,適用稅制的細節需要精心注意,尤其是涉及房地合一稅和土地增值稅的自用優惠稅率。雖然兩者都提供「自用」優惠,但其認定條件截然不同,這點必須特別留意。

1.土地增值稅如何符合「自用」條件?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於內政部每年1月1日公告的土地現值。若土地符合自用條件,則可享有10%的優惠稅率,相較於非自用的高稅率,至少可節省一半的稅金。

a.自用住宅定義:

  • 土地上必須有住宅建築,且該住宅必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居住。

b.戶籍設立要求:

  •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在該住宅地上設有戶籍並實際居住。
  • 設籍必須持續一段時間,且在出售前一年內未供營業或出租使用。

c.土地面積限制:

  • 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坪)。
  • 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坪)。

2.土增稅的自用優惠稅率分為「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兩種類型。

a.「一生一次」優惠稅率:需符合多項條件,包括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且地上建物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直系親屬所有並設籍。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

一生一次方案具有以下條件: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需在土地出售前一年內設有戶籍並實際居住。
  • 土地在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
  • 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

b.「一生一屋」優惠稅率:無使用次數限制,但需先使用過「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並需符合更嚴格的條件,例如出售前5年內未曾出租或營業使用,土地所有權人需持有土地6年以上且連續設籍6年,且出售時在該土地無其他自用住宅。

在使用過「一生一次」後,還可享有「一生一屋」的自用優惠,條件更為嚴格,但沒有次數限制: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在土地出售前連續設籍並實際居住滿6年。
  • 土地在出售前5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
  • 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150平方公尺(約4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50平方公尺(約105坪)。
  •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其他地區無自用住宅。

3.房地合一稅「自用」優惠的認定

房地合一稅適用於2016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地產買賣獲利所得申報。符合自用條件且房地買賣獲利低於400萬元者,可免課稅,超過部分則享有10%的優惠稅率。

根據規定,自用條件包括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並設籍且連續居住滿6年,出售前6年無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並在出售前6年內未使用過本優惠。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房地合一稅的自用設籍規定要求必須實際居住且連續設籍滿6年,中斷將不計入累計,並且子女在成年後即使符合設籍條件,仍無法享受自用優惠。

a.房地合一稅的稅率

房地合一稅的稅率根據持有房地產的時間長短不同,具體稅率如下:

  • 持有時間在1年以內:稅率:45%目的是嚴厲打擊短期炒作行為。
  • 持有時間在1年至2年之間:稅率:35%
  • 持有時間在2年至5年之間:稅率:20%
  • 持有時間在5年以上:
    稅率:15%
b.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房地合一稅對於自用住宅提供優惠稅率,條件包括:

自用住宅條件:
  • 由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
  • 持有並設籍且實際居住滿6年以上。
  • 出售前6年內未供營業、出租或執行業務使用。
  • 出售前6年內未使用過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優惠稅率:
  • 房地買賣獲利在400萬元以內免稅,超過部分適用10%的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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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LovePik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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