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地價稅全解析:計算方式、查詢方法與減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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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是每年 11 月開徵的「持有稅」,適用於所有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使用用途與地價計算稅額。基本稅率為 10‰,但若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稅率可達 55‰。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不同,且每兩年調整一次。
納稅義務人須於每年 11 月 1 日至 30 日繳納,逾期將加徵滯納金,甚至強制執行。公告地價與申報地價影響稅額計算,而特定用地如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享有稅率優惠。
此外,政府將嚴查免稅土地與使用情形,確保租稅公平。想了解詳細計算方式、查詢管道及減免條件,務必深入閱讀,避免買房後負擔超乎預期!
地價稅全解析:計算方式、查詢方法與減免優惠
什麼是地價稅?
地價稅是屬於「持有稅」的一種,無論土地是否進行買賣,只要持有土地就需要繳納地價稅。每年 11 月開徵,稅額會根據土地使用用途有所不同。
地價稅為地方稅,依照土地所在地分別計算。例如,如果擁有兩筆分別位於不同縣市的土地,將收到兩張地價稅繳款書。
地價稅繳納時間與查詢方式
繳納時間
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繳納期間為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若遇例假日,期限順延)。2024 年因為遇假日,繳納期限延至 12 月 2 日。
逾期未繳納者,每超過 3 日,將加徵 1% 滯納金,最高 10%。超過 30 日未繳,且未申請復查,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查詢方式
納稅義務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地價稅資訊:
財政部電子稅務服務網
地方稅務局官網
臨櫃查詢
客服專線
誰要繳地價稅?
納稅義務人 | 說明 |
---|---|
土地所有權人 | 持有土地者,需負擔地價稅 |
公有或公同共有土地 | 由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繳納 |
分別共有土地 | 共有人依比例繳納 |
典權人 | 設有典權的土地,由典權人繳納 |
承領人、耕作權人 | 若土地為承領或耕作權人使用,則由其負擔地價稅 |
信託土地 | 由受託人負責繳納 |
地價稅繳納基準日為 每年 8 月 31 日,若該年度內土地所有權轉移,以 8 月 31 日當日的所有權人負擔當年度地價稅。
地價稅計算方式
計算公式
💰 課稅地價 = 地段土地面積 × 地段申報地價
💰 地價稅額 = 課稅地價 × 對應地價稅率 – 累進差額
累進起點地價
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不同,且每 2 年調整一次,計算方式如下:
以 7 公畝(700 平方公尺) 的平均地價為基準。
不包含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
例如:
台北市(109 年):3,900 萬元
台中市(109 年):160 萬元
累進稅率課徵
級別 | 計算公式 |
第 1 級 | 課稅地價 × 10‰ |
第 2 級 | 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 5 倍)× 15‰ - 累進差額 |
第 3 級 | 課稅地價(5 倍~10 倍)× 25‰ - 累進差額 |
第 4 級 | 課稅地價(10 倍~15 倍)× 35‰ - 累進差額 |
第 5 級 | 課稅地價(15 倍~20 倍)× 45‰ - 累進差額 |
第 6 級 | 課稅地價(超過 20 倍)× 55‰ - 累進差額 |
公告地價與申報地價
公告地價
政府每 2 年 進行一次公告地價,評估基準包括:
土地現值
上期公告地價
財政需求與社會經濟狀況
民眾負擔能力
申報地價
土地所有權人需在公告期間內自行申報地價,範圍在公告地價的 80%~120% 之間。
申報情況 | 結果 |
超過公告地價 120% | 以 120% 為申報地價 |
低於公告地價 80% | 以 80% 為申報地價 |
未申報 | 以 80% 為申報地價 |
地價稅優惠與減免
免稅地價
以下土地 免徵地價稅:
公有土地:供政府機關、學校、公園使用
宗教、慈善、社會福利機構 使用土地
工業區內工廠 符合條件者
依法劃為保安林的土地
自用住宅優惠
自用住宅用地享 2‰ 優惠稅率,需符合:
持有者、配偶或直系親屬 戶籍設於土地上
持有者 僅有一筆住宅用地
面積不超過 300 平方公尺(約 90 坪)
結論
地價稅是房屋持有者每年必須面對的重要開銷,影響因素包括 公告地價、累進稅率、地段申報地價,不同縣市的課徵標準也有所不同。
為了避免稅務負擔過重,購屋時應先查詢 累進起點地價與適用稅率,並申請符合資格的 自用住宅稅率優惠,確保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