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光電設置對比:如何在農地開發中平衡環保與能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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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農業部提出的農地變更為光電設施的審查指引草案引發爭議。該草案允許即使光電設施區域內有保育類動物,如石虎和草鴞,開發者若評估有必要,仍可進行開發並採取縮小範圍或變更工法等措施。專家指出,這樣的指引缺乏強制力,可能難以保障生態環境,並建議改為「暫時轉用」農地的模式,這樣既能支持再生能源發展,又可保留未來恢復農地利用的彈性。
此外,光電設施對土壤、植被及微氣候的長期影響也被提出,這可能會引發地區性生態失衡。專家建議,應加強生態影響評估和監測,並建立標準以衡量生態影響的變化。農業部應以促進農業永續發展為核心,制定具體的農地光電設置準則,以平衡能源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需求。
光電設置對比:如何在農地開發中平衡環保與能源需求
引言
隨著氣候變遷問題日益嚴峻,全球各國都加快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步伐,太陽能光電作為清潔能源之一,成為政府和企業推動的重點。然而,光電設施的建設往往依賴大量的土地,特別是農地,這引發了關於生態環境保護與再生能源發展之間的激烈辯論。農業部於2023年1月發布了關於農地變更光電設施使用的「審查指引」草案,旨在解決這一問題,但此草案也引起了許多專家和環保團體的強烈反對。本文將探討這一爭議,分析不同觀點,並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
目錄
背景說明
農業部於2023年1月公開了《審查農業用地變更光電設施使用的指引》草案,該草案規定,若光電設施涉及到瀕危物種棲息地,則在開發過程中需採取特定的保護措施,包括縮小開發面積、調整施工方式等。然而,這一草案並未對光電設施開發過程中的環境影響進行足夠的預防措施,並且沒有設置強制性要求,這讓很多環保專家擔心,這樣的規定會對農地及生態系統造成難以修復的損害。
近年來,台灣推動太陽能光電設施的建設,特別是將目光投向農地和農業區域,因為這些土地通常有較大的面積,適合建設光電設施。然而,農地變更為光電場,必然帶來一系列生態及農業生產的挑戰。專家認為,這些挑戰並未在草案中得到足夠的重視,並提出應該在光電設施建設前,考慮採用「暫時轉用」的模式,而非直接改變土地用途。
光電生態指引草案概述
農業部草案中規定,在光電場設置過程中,若光電設施可能影響保育類動物或經濟物種的棲息地,開發商應該采取措施來縮小開發範圍,或更改施工工法。具體而言,這些措施包括:
- 縮小光電場的覆蓋範圍:根據生態環境的需求來調整光電場的建設面積。
- 調整施工工法:對於有瀕危物種出沒的地方,採取非破壞性的建設工法,減少對生態的干擾。
- 生態監測與保護措施:設置生態監測站,持續監測建設過程中對生態的影響,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整。
然而,專家指出,這些措施雖然在表面上看似有利於環境保護,但其實並未真正解決生態問題,因為目前的指引缺乏足夠的法律強制力。農業部無法要求開發商完全遵守生態保護措施,這可能導致生態損害無法有效避免。
農地變更的問題與爭議
農地變更為光電設施的生態影響
農地變更為光電設施的一個主要問題是,農業用地的土壤質量、植被及微氣候都可能因此受到嚴重影響。這些變化可能導致以下問題:
- 土壤質量退化:光電設施的長期設置可能會影響土壤的通氣性、排水性,甚至改變土壤的有機質含量,從而影響其農業利用價值。
- 植被破壞:光電設施的建設可能會破壞原有的植被結構,減少植物的多樣性,從而對當地的生物鏈產生負面影響。
- 微氣候改變:光電設施的安裝可能會改變土地的表面反射率,進而影響局部氣候條件,這種改變對某些植物和動物可能不利,從而影響整個生態系統。
瀕危物種的保護挑戰
根據草案,光電場建設若影響到保育類物種棲息地,開發商需要採取一系列保護措施。然而,這些措施並不具有強制性,並且缺乏具體的執行細則。專家指出,這樣的保護措施可能無法有效避免生態損害,特別是在一些生態脆弱的區域,光電設施可能會對物種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專家觀點:暫時轉用模式
專家建議,應該採用「暫時轉用」的方式來設置光電設施,而非直接改變農地用途。這樣不僅能夠保護生態環境,還能保留未來回復農地的空間。具體而言,暫時轉用模式有以下幾個優勢:
- 保留農業土地的彈性:暫時轉用模式不會永久改變土地的用途,當光電設施的需求減少或農業需求增加時,土地可以重新用作農業用途。
- 減少生態損害:相對於永久變更農地用途,暫時轉用可以減少對生態環境的長期損害,避免造成不可逆的生態破壞。
- 符合永續發展要求:這種模式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既能支持再生能源的發展,又能確保農業土地不會因為光電設施而喪失其農業利用價值。
表格式分析
設置方式 | 優勢 | 風險 | 建議改進點 |
---|---|---|---|
農地變更為光電 | 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提升能源自主性 | 可能導致生態損害,影響土壤及植被 | 增強生態監測與法律強制執行措施 |
暫時轉用模式 | 保留土地的農業利用潛力,減少生態損害 | 需要額外的管理與監測成本 | 政府應加強監管並制定具體的轉用標準 |
生態保護措施 | 減少對瀕危物種的影響,維護生物多樣性 | 實施難度大,缺乏長期有效的監測與評估 | 擴大監測範圍,增加執行力度 |
投資利多與風險
光電設施的建設不僅能減少碳排放,還能為國家提供穩定的清潔能源供應。從投資的角度看,光電設施是一項具有長期回報潛力的產業。然而,對於農地的開發,投資者必須考慮到以下風險:
- 政策風險:隨著政策的不斷調整,光電設施的規模與發展方向可能會受到限制。
- 環境風險:過度開發農地可能帶來的生態損害將影響到項目的可持續性。
- 法律風險:缺乏強制執行的政策,可能導致開發商無法遵守生態保護要求,面臨環境訴訟風險。
觀點建議
政府應該在推動光電設施發展的同時,更加重視土地生態保護,採取「暫時轉用」的模式能夠在保障能源發展的同時,避免生態損害。應強化法律法規的約束力,並加強監測和執行力度。
結論
農地光電設施的建設是能源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但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也不容忽視。專家建議,應該採取「暫時轉用」的方式來設置光電設施,這樣能夠在支持再生能源發展的同時,保護土地的農業利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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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LINE TO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