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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出租不踩雷:遵守「三不一要」原則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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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台中市內查獲不少業者利用高價租金誘惑農地地主,假借從事植栽或免費協助回填改良土地之名義,實則進行非法廢棄土方回填。這些不肖業者在完成回填後常會立即逃逸,失去聯繫。結果,地主不僅無法收取租金,還可能面臨龐大的土地復原費用和求償困難,造成得不償失的局面。因此,台中市環保局提醒農地地主,務必遵守「三不一要」原則,保障自身權益。

農地出租請注意!防範非法回填農地的「三不一要」原則

一、三不一要原則解讀

  1. 不要隨意出租土地

    不要因為高價租金誘惑而隨意出租土地。在考慮出租土地前,應仔細審核租賃對象的背景和租賃用途。尤其對於那些以「改良土地」或「植栽」為名的租客,更應謹慎,確保其租賃目的符合合法用途,避免成為非法回填的受害者。

  2. 不收受來路不明土方

    對於租客提供的任何土方或廢棄物,應確認其來源的合法性。非法回填廢棄土方不僅破壞土地質量,還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土地出租合約中應明確禁止使用來路不明的土方,並要求租客提供合法土方的證明,以保障土地不受污染。

  3. 不貪小便宜

    高價租金往往伴隨著風險,尤其是當租客承諾免費回填或改良土地時,往往需要警惕。為了短期的租金利益而忽視潛在風險,可能會導致長期的財務損失。因此,不要因為小利而忽視土地的長期價值和安全。

  4. 要做好土地管理

    針對已出租的土地,應定期進行巡查,確保租客按照約定使用土地,並且沒有進行非法回填活動。設置圍籬等防護設施,防止非法廢棄物進入土地範圍。如果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報相關部門。

二、出租土地的法律保障

台中市環保局指出,若農地遭非法回填廢土或廢棄物,不僅會造成土地流失,還可能使地主面臨刑事責任。依《廢棄物清理法》,違法回填可處以最重5年有期徒刑及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且地主仍需負擔環境復原費用。為保障出租人權益,環境部提供了「出租不動產(土地、廠房)建議約定事項」,建議地主在簽訂租賃合約時,明確約定以下幾點:

  • 設置管理措施:要求租客定期進行土地巡查,確保不發生非法回填或廢棄物處理問題。
  • 定期巡查相關管理措施:設立定期檢查機制,監控土地使用情況。
  • 廢棄物清理責任:明確租客對於廢棄物的處理責任,防止非法廢棄物的進入。

三、如何防範非法回填

  1. 查證租客背景

    在出租土地前,應詳細了解租客的背景及其租賃目的。可要求租客提供相關證明,並檢查其過往的租賃記錄。必要時,還可尋求法律或專業顧問的幫助,以確保租賃過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制定詳細租賃合約

    合約中應明確約定租客的使用範圍和義務,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回填或廢棄物處理活動。包括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土地使用規範等詳細條款,都應在合約中清楚列明,以防爭議發生。

  3. 建立防護設施

    定期巡查出租土地,並設置圍籬等防護設施,防止非法廢棄物進入土地。若發現有不明車輛或可疑活動,應及時採取行動。

  4. 即時通報異常情況

    台中市環保局設有24小時環保報案專線(04-23280380)、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及市民一碼通(1999),提供迅速的報案和查處服務。若發現非法回填行為或其他環境問題,應立即通報,以便及時處理。

四、土地改良的合法途徑

若農民有農地改良需求,應依「台中市申請農業用地整地審查作業要點」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方可合法移入土方進行回填整地作業。這不僅能避免非法回填問題,還能確保土地改良工作符合規範,避免環境污染和法律風險。

結語

台中市農友在出租土地時,必須遵守「三不一要」原則,防範非法回填和廢棄物處理問題。謹慎審核租客、制定詳細租賃合約、設置防護設施以及及時通報異常情況,是保障土地安全和自身權益的重要措施。台中市環保局將持續監控土地使用情況,並提供支持和協助,保障市民的環境品質和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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