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農地移轉免稅成新寵,資產傳承節稅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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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地移轉過程中,涉及贈與稅、遺產稅、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等多個稅目,這些稅務優惠使農地成為近年資產傳承時的節稅熱門選擇。然而,想要享受這些稅務優惠,必須了解以下幾個重要要點及規定。
農地移轉免稅大熱,資產傳承節稅成新趨勢
1. 農地登記與贈與
農地要享有稅務優惠,必須先將農地登記在贈與者名下,然後才能進行贈與。直接將購買的農地登記在子女名下,這筆資產會被視為「購地資金」而非「土地」,因此無法適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免稅規定。因此,先將農地登記在自己名下,然後再贈與子女,是享受免稅的第一步。
2. 農地與農舍的稅務區別
農地享有多項稅務優惠,包括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繼承或贈與農地可以免課遺產稅、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對於2016年以前取得的農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對於2016年後取得的農地,若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農業用地,亦可免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然而,座落在農地上的「農舍」則不享有上述免稅優惠。農舍的交易所得仍須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並在繼承或轉讓時依規定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3. 農地免遺產稅的五大要件
農地在繼承過程中要享受遺產稅的免稅優惠,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個要件:
- 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農地必須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
- 農業使用: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該農地已作為農業用途,並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 持續農業用途:在繼承後五年內,該農地必須繼續作為農業用途。
- 申報農地扣除額:繼承人必須向國稅局申報該筆農地,並主張農業用地扣除額。
- 持續監管:在五年內若被發現該地未持續作農業用途,可能被要求恢復農業用途,否則將追繳遺產稅。
4. 贈與與遺產稅的實務爭議
在實務操作中,若贈與農地後贈與者於兩年內死亡,將影響遺產稅的課徵。舉例來說,如果A將農地贈與給配偶B,並在贈與時已申請適用農地農用免徵贈與稅,且B持續將該地用於農業用途,則在A死亡時,該農地可以免除納入A的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如果在贈與時未申請適用農地農用免徵贈與稅,則該農業用地應併入A的遺產總額。不過,如果能證明在繼承發生時該地確實作為農業用途,繼承人仍可以申請農地農用扣除額,從而免徵遺產稅。
這些規定強調了在農地移轉中,正確的程序和法律認知對於節稅的重要性。透過仔細規劃和專業建議,資產傳承者可以最大化節稅效益。